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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纳税人来说,汇算清缴并不陌生,但每年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招致税务风险。今天为大家分享收入部分常见的汇算清缴热点问题,望实务中引起注意。
一、未收款或未开票不确认收入
有些企业销售货物,货物已发出,尚未收到货款,或尚未开具发票,便未确认收入,这是错误的。
企业所得税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,要根据《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8〕875号)规定的四项原则:
1.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,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;
2.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,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;
3.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;
4.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。
只要符合这四项原则,不管是否收到货款或开具发票,都须确认收入。